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国庆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切实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疫情防控常态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职责任务落实到位、具体到人,真正实现“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护稳定”,确保国庆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各单位根据所辖区域内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形势,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加强对校内阵地的管理,严格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同时,认真排查本单位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师生利益。全面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集体或个人极端事件,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公共卫生防疫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防踩踏、防溺水、防毒品、防邪教、防暴恐、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防盗抢骗、防传销、防疾病和自然灾害等方面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加强疫情防控下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广泛开展心理问题排查、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问题疏导等工作,积极组织学生收看心理援助系列直播讲座、直播公开课等,更好地帮助学生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保证学生以积极的身心状态投入疫情防控期间的学习和各项活动。
(三)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员工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非法组织渗入校园进行的捣乱破坏活动,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四、开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尤其要突出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教学设施设备、水电气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一定要采取果断措施,能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明确值班职责。完善信息上报机制,确保信息通畅,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严禁出现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现象。
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国庆期间值班表于9月30日下班前报送到保卫处综治办李洪涛处(行政楼B216)。联系电话:0472-5951540。
保卫处警务室值班电话:0472--5951539。
内蒙古科技大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