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下新学期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开学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开学期间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校园安全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检查方式:各责任单位组织自检自查,学校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21日(自检自查、学校检查同步进行)
(二)检查重点及内容
1.重点部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所、学生公寓、食堂、高配房、商业网点等。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制度落实:重点检查学校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经常化,制度化;有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及演练情况;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
(2)设施设备:重点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水电管网、燃气设备、体育场馆等特种设备和重要设施的完好情况和使用维护情况;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掌握和执行情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存放设施符合规范情况;实验室、教室、宿舍、餐厅等公共重要场所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3)房屋建筑:重点检查教学用房、学生用房、办公用房、图书馆、餐厅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各项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查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设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维护保养情况;检查相关人员是否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检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建筑物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违章使用电器和超负荷用电;查看是否对师生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工作;
(5)饮食卫生:重点检疫情防控各餐厅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检查餐厅、炊饮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查看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等相关方面的管理情况;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有无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情况;查看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预防情况;查看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小卖部、超市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
(6)校园安全管理及治安防控:重点是检查值班制度、保安值班及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人员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有无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及监控值班记录;警务室、治安岗亭建设情况;校园“110”巡逻防控机制的落实情况。
(7)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是查看校内交通管理、交通设施完善情况;查看是否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查看是否建立交通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等;查看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标识等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
(8)实验室安全管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构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各学院实验室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本科教学实验和研究型实验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锈、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特别对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各类仪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加强对实验室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不得超负荷用电,对线路老化等隐患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实验结束后关闭用电设备。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强对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需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防护罩等),按照科学性质的不同需要,要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加强对实验室的内务管理,保持实验室的日常清洁,不得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实验室吸烟、烹饪、留宿;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不得将实验室废物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要进行分类存放,定时送往相应收集点。放射性废弃物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二、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部门要落实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分别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一)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教育
新学期开始,通过主题讲座、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强化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特别要提高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消防安全、实验室化学药剂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诈骗、传销,增强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新生安全防范教育
全面做好新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举办讲座、主题班会、走访寝室等形式,加强新生在新冠肺炎、治安、交通、消防、饮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类诈骗、传销,提高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帮助新生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和生活。
三、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从安全稳定的高度认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学期间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保证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三)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及时书面报告,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确保安全。
(四)各学院统一组织开展全体新生安全教育讲座。
(五)请各单位将自查结果、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在《内蒙古科技大学开学初安全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上,于8月21日17:00时前送至行政楼B216办公室。联系人:李洪涛,联系电话:5951540。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开学初安全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
内蒙古科技大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内蒙古科技大学开学初安全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
自查部门 |
|
自查时间 |
|
检查内容 |
|
参加人员 |
|
记录人 |
|
电话 |
|
安全工 作落实 情 况 |
|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 |
|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
|
|
|
|
|
|
|
|
备注:可另附页说明。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