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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庆期间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规范停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14:52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为维护校庆活动期间校园良好秩序,保障校园道路通行顺畅与安全,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停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停放规范意识

全体师生员工须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须按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占用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出入口、人行通道、活动广场及校庆活动相关场地。

二、机动车停放要求

(一)机动车须停放至校园指定机动车停车位内,做到一车一位,不压线、不跨位停放。

(二)严禁在校园道路两侧、校庆活动场地周边、消防通道、出入口临时占道停放车辆。

(三)车辆进入校园须服从安保人员引导指挥,按照现场交通标识通行、停放。

三、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停放要求

(一)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须停放在指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整齐有序摆放。

(二)严禁在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场馆大厅、楼道、疏散通道等室内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

(三)不得占用校门出入口、人行步道、消防通道停放非机动车。

四、有关管理要求

(一)各部门及时传达本通知,督促本部门师生员工严格落实车辆停放规定。

(二)保卫工作部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对违规停放车辆予以劝离;对拒不配合、长期占道停放的车辆,将依规进行清理处置。

(三)校庆活动期间校园车流人流增大,请广大师生员工尽量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入校,共同维护校庆良好环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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