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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15:20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力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各项工作,严防国庆期间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安全工作

各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安排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及应急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国庆节前集中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学楼、各级各类实验室、食堂、图书馆、教学设施设备、水电气设施、燃气管道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等方面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在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形势下,集中组织后勤服务领域对餐厅食堂公共区域、炊用具和公用餐具进行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减少学生集中就餐引发交叉感染的风险,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备用隔离场所的准备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迅速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临时性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销账闭环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国庆节前夕,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国庆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公共卫生防疫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预防毒品、防范邪教、反暴恐、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防盗、防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疾病和自然灾害等方面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加强疫情防控常态下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广泛开展心理问题排查、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问题疏导等工作,更好地帮助学生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保证学生以积极的身心状态投入学习和各项活动。

(三)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员工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非法组织渗入校园进行的捣乱破坏活动,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四、做好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明确值班职责。完善信息上报机制,确保信息通畅,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严禁出现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现象。确保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稳妥处置。

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工作开展情况请于9月30日下班前报送至保卫处综治办(行政楼B216),电子版发送至李洪涛OA。

 

 

                                                                   内蒙古科技大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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