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要对各实验室进行详细彻底的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寒假期间,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根据本实验室特点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2、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属实验室的人员健康情况,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具体落实有关实验室防疫和安全要求。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加强实验室通风设施、环境卫生、防疫消毒品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达到疫情防控使用条件。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快速有效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
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对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关水、断电并锁门贴封条。
4、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在寒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由学院(研究院、中心)领导进行审批,同意后,由相关教师(导师)现场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于2021年1月11日前将“内蒙古科技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加盖公章)统一交至保卫处警务室(西校区东大门南侧)备案。
5、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6、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等设备。
7、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假期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及有关管理部门。
8、寒假期间,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假期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要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切实为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起应有责任。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实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
附件表格下载地址:保卫处官网 —— 办事流程
http://ssd.imust.edu.cn/info/1015/1551.htm
内蒙古科技大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