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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校园内废旧(僵尸)车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14:57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对校内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办公楼等周边长期停放无人使用、损坏并长期闲置的各类“僵尸车”进行全面清理。现有关事项通知入下:

本次废旧(僵尸)车辆清理工作,由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后勤与基本建设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社工协会协助清理,共分四个阶段:

一、清理宣传阶段(3月4日至10日)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后勤与基本建设处、各楼宇值班人员、社工协会志愿者对各公寓楼、教学楼、办公楼周边车辆(含废弃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车等)就地进行归类、清理、隔离。

二、自行清理阶段(3月11日至17日)

自行清理阶段,对本人所有、正在使用或暂时不使用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区域,无证、无手续、严重老化、长期不使用的车辆请自行搬至指定区域。

三、误清认领阶段(3月18日至24日)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将废旧车辆集中清理到临时存放点,如有个别车辆误清理,请于3月24日之前凭相关车辆手续到警务室(西校区东大门南侧)登记备案并办理认领手续。

四、全面清理阶段(3月25日至31日)

对无人认领无主、废旧(僵尸)自行车进行全面清理、处置。逾期未认领的将视为“僵尸”车辆进行清理,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校内有关规定,规范停放车辆,积极配合本次“僵尸”车辆清理工作,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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